院直各单位: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,现将2022年清明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: 2022年4月3日至4月5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2日(星期六)上班。 节假日期间,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、疫情防控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全院职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 2022年3月23日
所属类别: 通知公告